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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MPA培养目标

文章来源: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8日 点击数: 字号:【

今天,中国的经济改革和政府改革正处于关键时刻,从学界到政府高层都认识到中国的改革迫切需要政府管理和决策方面的高级专业性人才,其重要性不亚于国家对企业家资源的需要。在中国,政府管理已成为一个备受各方关注的新兴领域。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和朱镕基同志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强调指出: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机构改革,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行政管理干部队伍。

    
有别于欧美的政治体制,新中国成立以后并没有实行公务员制度。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始于20世纪90年代。现在,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各项制度相继完善,但是这些制度仅仅局限于政府机关,而且也不适应改革开放、高速发展的中国的现实需要。同时,对于很多公共部门来说,管理还没有专业化,还缺乏一大批专业化的公共管理人员。因此,十分有必要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政府部门和公共管理部门的高级管理领导层人才。这一要求,无论是从国际形势,还是从国内的发展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

随着世界经济走向一体化的趋势,我国在政治、经济生活的各个环节与国际社会的联系也变得越来越紧密。我国需要制定大量的政策、法规来维护本国的利益,需要参与国际社会的管理事务,这就对政府官员和公共组织的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际化需要我国发展新型的公共管理教育,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管理和政府管理的方式也要随之发生变化,因此,政府职能的改变也呼唤新型管理模式和思想的出现,公共管理教育应运而生。最后,社会的发展不可避免会带来国家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不断扩大,行政事务也变得日益复杂,有些问题需要几个部门来协调处理。总之,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需要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共管理人才。

      
高等院校调整学科结构和研究生培养结构,面向21世纪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大力发展专业学位是有效途径。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建筑、工程硕士、临床医学等专业学位的设立和发展的成功实践表明,专业学位有效地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迫切需求,是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进一步深化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1997
年以前,我国研究生专业目录中没有独立的管理学学科门类,也没有行政管理二级学科,行政学二级学科放在政治学学科下面。1997年新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增加了管理学门类,下设五个一级学科,为管理学高层次人才培养创造了条件。MPA作为管理学门类的非营利组织的管理专业学位,和营利性组织管理的MBA相配合,有助于完善我国管理类专业学位的体系。开办MPA也有利于改变原行政管理学科人才培养类型单一,偏于学术型、教学型的状况。为了进一步推进公共管理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促进管理学学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培养一批掌握并有效运用现代公共管理知识,在国家管理中发挥巨大作用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设置和试办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是这一学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

       MPA
学位以公共管理学科为基础,涉及其他相关学科。从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恢复了行政学(行政管理)的研究与教学,经过近20年的发展,该学科领域的学术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别是研究生教育已取得了显著进展。全国已具备了一批公共管理学科的师资队伍,积累了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取得了一批科研成果,能保证MPA教学需要。相关学科的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MPA的试点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有了一批学科整体力量较强、专业学位工作开展较早的大学,已具备了开办MPA的基本条件。

      
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国务院学位办通过论证正式批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清华大学等24所高等院校作为试点单位开设公共管理(MPA)硕士学位专业,体现了中国对公务员教育培训认识的发展和与国际接轨的努力。

      
我国的MPA教育还处在萌芽阶段,借鉴国外MPA学位研究生教育所取得经验,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以及我国行政管理及公共管理的学科建设与研究培养发展的实际,我国开展MPA教育的基本思路和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在遵循高层次人才培养一般规律的基础上,借鉴、吸收国外MPA教育的有益经验,紧密结合我国国情,特别是结合我国公共管理工作的实际,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MPA教育制度。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公共管理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能够综合运用管理、经济、法律、外语、计算机等知识解决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问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需要的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公共机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我国MPA的培养目标应该是:造就德、智、体全面发展,德才兼备,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能够担当起21世纪中华民族复兴的领导与管理重任的新型高层次公共事务、政府管理和政策研究与咨询的高级人才,为公共部门特别是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培养具有现代公共事业、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理论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政策分析者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具体要求是: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方针。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律及法规,热爱祖国和人民;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具有高度的开放创新意识。

     
2)掌握公共管理学科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具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建设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需要的宽口径、复合型、应用型的知识、技能结构。

      
3)能够综合地运用公共管理学和政策分析以及现代经济学、现代管理学、法学、外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去解决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问题。独立从事公共部门尤其是党政机关的领导、管理和政策研究及其他公共服务工作,达到中级以上的公共管理专

业职务任职条件的要求。

     
4)具有一定的对外交流能力。必须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外文文献,有一定的听说能力。
 
      
我国目前拟开设的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是一级学科学位,不仅包含了原有的行政学(行政管理)专业,而且增加了社会保障、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土地资源等专业(二级学科),涉及面更宽,内容更丰富。必须按一级学科来设立课程,以实现上述的目标。这些课程必须使学生获得如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当代政治理论知识尤其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国家的法律、法规;某一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专门领域的知识(旨在使学生成为特定管理与政策领域的内行专家);公共管理、公共政策、组织与管理、经济学的知识和方法以及各种定性、定量的分析方法与技术特别是计算机技术;与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密切相关的知识。同时,课程设置及其他教学环节,必须使学生具备将相关知识和方法应用于分析解决实际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问题的能力。简言之,使MPA学生日后能成为专家基础上的通才型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真正的能胜任新世纪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事务特别是党政管理的工作。

      
鉴于以上方面的考虑,我国MPA教育的课程设置应突出MPA学位的特点,充分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MPA培养方案。MPA的课程设置,要突破原有按一级学科设课的局限,从专业学位教育的特性出发,从职业要求考虑,体现跨学科、复合型、应用性的特点。为统一标准、选拔合格生源,入学考试采取全国联考的方式,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录取,以保证质量。论文选题必须紧密联系管理实际,特别是

我国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实践。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较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论文内容应有现实性、应用性,体现学生在一定理论指导下,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